国家级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组织架构
企业文化
拍卖公告
公告分类一
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锦云综合楼25号门面101、201、301、401、501号房屋
公告分类二
公告分类三
公告分类四
拍卖项目
字画古董
金银珠宝
汽车类
房地产
司法拍卖
拍卖知识
拍卖术语
拍卖常识
房地产拍卖
机动车拍卖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一
法律法规
县一级
市一级
省一级
国家级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家政常识
生活贴士
常见问题
公司证照
专业人员证书
公司荣誉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GB/T 27968-2011 )
发布日期:2017-03-10 浏览次数:
2011年12月30日发布
2012年5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6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黑龙江省
拍卖行业协会、福建省拍卖行业协会、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湖北省拍卖行业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拍卖行业协会、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未来四方拍卖有限公司、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东、寇勤、郑鑫尧、周建国、
李伟、刘建红、王炎、赵晶、王焯。
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原则、评估指标及等
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拍卖企业等级的界定、拍卖市场对拍卖企
业的评估与选择。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拍卖企业
auction enterprise
从事以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出卖特定物品或财产
权利的活动,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
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3、等级评估
3.1.
评估原则
3.1.1.
评估应能全面、系统反映企业从事拍卖业务的综
合能力和实际业绩。
拍卖企业评估工作可由国家认可的全国性拍卖行业组
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具体实施。
3.1.2.
参加评估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准入条件:
3.1.2.1.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且成立于评估基准日三年以前。
注1:
相关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注2:
评估基准日是指对拍卖企业在过去一定期间内的
经营业绩开始进行测评的最后截止日期,以具体的某年某月
某日来表示。
3.1.2.2
考核期限内及评估结果发布日之前没有因违
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在生效裁判中被确认为有违规经营行 为。
注:
考核期限是指对拍卖企业的各项经营业绩进行评估
的特定起止时间段,以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来表示。
3.1.2.3.
考核期限内
(最近三年)每年度拍卖成交额均不应为零。
3.1.2.4.
截止评估基准日之前拥有国家注册拍卖师不
少于1名、拍卖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1.2.5.
申报材料真实可信,无虚假。
3.2.
评估指标
拍卖企业等级评估指标包括企业的规范性、诚信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营状况和社会贡献等5类20项指标。
具体见 表1。
表1 拍卖企业等级评估指标及分值
首页
拍卖项目
电话咨询
联系我们